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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信访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4-27   浏览次数:3479
 

一、校工会委员会接待教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是关心广大教职工疾苦,为教职工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学校稳定,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措施。

二、为搞好教职工的信访工作,校工会委员会在校园内设立意见箱,开辟语音服务台,并在工会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接待工作。

三、校工会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教职工的信访工作。

四、对教职工的信访,要做专门登记,按照所反映的内容,转交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负责催办。对来信来访者所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要进行及时的反馈。

五、校工会委员会主管领导要定期检查信访工作,及时听取负责信访工作人员的汇报。

六、校工会主席在作工作报告时,应向教职工通报信访工作情况。

七、信访工作登记及有关材料,应在校工会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