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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培训工会干部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4-27   浏览次数:3410
 
 

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提出的新时期工会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为实现学校发展建设的总目标,工会组织要不断武装广大工会干部的头脑,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真正把各级工会建成名副其实的“教(职)工之家”。 液位计阀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应定期对工会干部进行培训。

二、培训工会干部的对象:各级工会委员会成员、专兼职工会干部、工会小组长及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应由两级工会分别负责,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进行。

四、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应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学习中国工运理论、《中国工会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及各地先进经验和学校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

五、每期培训的内容应包括:邀请有关领导作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及政策法规、先进经验交流、工会工作专题研讨、对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高密封取样阀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小结等。

六、对工会干部的培训,每期应100人左右,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进行登记,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对应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任务

七、培训工会干部的全部材料,经整理后,在工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