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校内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校内制度
会费管理及开支标准的具体规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4-27   浏览次数:3423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工会下发《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各部门工会具体情况,确定学校工会会费的使用原则及开支标准。

一、会费的管理

(一)凡我校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均按职务工资、工资津贴的0.5%交纳会费(离、退人员不交会纳费),其会费收入全部归各部门工会使用,会费管理与核算在校工会财务部门。各单位会费收缴率必须完成99%以上。

(二)各部门工会每半年向本部门会员公布一次会费的收、支情况,并把公布情况上报校工会财务部门,以便监督检查。

(三)工会会费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在使用上,要进一步做到面向广大会员,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性的活动,但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使用原则应合理安排,做到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 高温高压对焊针型阀实现无赤字,无结余。

(四)今后学校工会在评选工会先进集体、工会积极分子及福利补贴,均按会费完成率及交纳会费的人数办理。

二、会费使用标准

(一)各部门工会平时组织的晚会、文艺演出、节日联欢及其他活动的夜餐费,每日按叁元补助;部门工会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文艺演出、体育活动,每人每天按陆元补助,补助天数按活动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部门工会假期活动费用,寒假每人每天按贰元掌握,暑假每人每天按伍元掌握,但不能发放现金。

(三)各部门工会举办运动会或单项体育比赛所需的杂费和饮料费每人每天按叁元掌握,但不能发放现金。各部门工会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和单位之间的友谊比赛,一律不得支付伙食补助费,所发放的奖品金额,平均不得超过贰拾元。

(四)各部门工会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奖励标准,按每人伍拾元掌握, 高密封取样阀奖励面可按会员人数的5%掌握。

(五)各部门工会报销上述费用,要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部门工会主席审核,并经学校工会主管主席批准。所发奖品的金额超过十元以上,要附领奖人名单。

上述各项经费支出,由各部门会费解决,不足部分由各部门从其他经费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