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我校2017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各单位的工会会员。包括各单位聘任的,自愿加入工会组织,参加本单位工会活动的职工。
二、交纳标准
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按照月标准工资(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0.5%交纳会费,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算,月标准工资以2017年6月为准进行计算。
三、截止日期
2017年11月24日前完成本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交纳会费是工会会员的义务,会费收缴后将100%返给基层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广大教职工会员。
2.会费的收缴和使用要公开透明。各基层工会组织委员要认真组织各工会小组长按照标准收缴会费,做好登记,并填写《2017年哈工大基层工会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7年哈工大基层工会会费收缴情况汇总表》(附件2)。会费收缴和使用要依照规定公开透明、合理使用,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3.根据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4-2018)》等文件和有关精神要求,要抓好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非在编人员的入会工作。为扩大工会组织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工会服务质量。本次收缴会费工作,要求把未缴纳会费的人员一并统计进来,具体相关信息请按附件1要求填写。
4.凡缴纳2017年度工会会费的教职工,成为工会会员,方可参加下一年度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活动。
5.各基层工会组织委员将收取的会费到哈尔滨银行存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指定账户,银行存单填写方式见附件3,备注处须填写所在基层工会名称。凭银行存单和附件2到学校财务处指定窗口办理会费收缴手续。
6.请各基层工会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于2017年11月24日前发至gonghui3078@hit.edu.cn。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86414899。
附件:1.附件1:2017年哈工大基层工会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xls
2.附件2:2017年哈工大基层工会会费收缴情况汇总表.doc
3. 附件3:银行存单样式.jpg
校工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