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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更新困难教职工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田贝达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492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教代会工会工作要点的通知》(哈工大党工【2017】17号),为不断完善我校困难教职工帮扶体系建设,加强档案管理,实施动态跟踪,对困难教职工实现精准帮扶,校工会近期将开展更新困难教职工档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库动态更新工作要求
1.对已建档对象的各项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
2.对已经调离、去世或者已经脱困的教职在档案库中去除,并在备注中标明;
3.20176月末(春季学期困难职工档案库更新截止日)至今,因以下各类情况产生的新的困难教职工可增补到档案库中,并在备注中标明:
1)因病致困的教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指夫妻、需抚养的未年满18周岁子女及需赡养的父母)患有大病的且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教职工。
2)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教职工家庭人口较多、劳动力较少,且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指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以及大学本科,不含成人类高校、艺术类院校、部队院校),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情况的教职工。
3)因意外灾害致困的教职工。教职工家庭因各种意外灾害(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财产受损或人员受到伤害并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其它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汇报,安排人员专门负责摸底调查工作,切实把真正困难需要帮扶的教职工各项信息调查清楚,对填报信息进行把关和审核。
2.各单位核对本单位《哈工大精准帮扶困难教职工登记表》(校工会将单独发送给各单位),按照以上具体要求动态更新各类数据,并根据困难情况进行排序。
3.各单位上报后,校工会将进一步审核相关信息。学校每年慰问和送温暖活动补助对象需为建档人员。
4.请各单位于1215日(周五)前将《201712月哈工大精准帮扶困难教职工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wangyanhit@hit.edu.cn,登记表纸质版需将表中“序号”、“单位”、“姓名”、“困难原因”及“备注”等5项打印,签字盖章后送交行政楼517办公室,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86414899
校工会     
                                        20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