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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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职权清单
发布人:田贝达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1461

职权名称

职权内容

行使依据

行使主体

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审核权

组织评委对学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先进团队、先进个人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党委常委会批准,做出表彰决定。

1.《中国工会章程》

2.《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3.《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及“五好”家庭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4.《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团队)及先进个人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工会

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审核权

对先进工会组织、模范教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计划生育优秀兼职干部和宣传员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做出表彰决定。

1.《中国工会章程》

2.《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3.《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由学校授权,依据以上文件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