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各院、部(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我校在2016-2017年中的各项工作,表彰在全面育人和“双一流”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和“五好”家庭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建制且成立三年以上的各基层单位,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凡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在校工作三年以上均可参加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的评选。
“三八”红旗集体申报单位应是在我校建制且成立三年以上,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主要领导为女性,女性成员应占单位教职工总数的70%以上。
(二)评选比例
先进集体和“三八”红旗集体不设定指标,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先进个人按符合参评条件的教职工总人数的1%评选;“三八”红旗手按符合参评条件的女教职工总人数的1.5%评选;“五好”家庭按符合参评条件的教职工总人数的1%评选。
对于个人奖项,各单位申报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候选人需要参加校评委会联评,联评未通过的,参评该奖项的指标作废,名额不再增补;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领导班子有担当、有作为,教职工队伍团结和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勇于改革,开拓创新,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完善的工作程序,有效的工作方法,工作扎实有效,取得显著成绩。
3.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节能、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集体中成员存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先进个人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学校立德树人和“双一流”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当选。
1.在教育教学上,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弘扬“走上讲台到走进心灵”的育人传统,以“四有”好老师为境界追求,潜心育人,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第一要务、首要责任;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教学方法有创新,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能够过好师德关、教学关、水平关,关爱学生,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工作中成绩突出。
2.在科学研究方面,能够积极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发展态势和特征,推进科技创新,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破,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领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进一步发展;在重大科研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科研成果转发为育人成果、科研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上取得突出成绩。
3.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上,以师生为中心,严格要求自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模范执行国家法规和学校各项政策、制度和规范,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坚持立德树人,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改进工作方法,兢兢业业、敢于担当、锐意创新、实绩显著。
4.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节能、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2016年度、2017年度年底考核须在“合格”以上。对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三)“三八”红旗集体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创新。集体和谐有凝聚力,成员整体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勤奋,具有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有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2.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固本求新,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成绩突出;自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经常组织开展各种满足女教职工成长和发展需求的活动。
3.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节能、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集体中成员存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三八”红旗手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节能、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2016年度、2017年度年底考核须在“合格”以上。对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五)“五好”家庭
1.有三代以上家庭成员,孝敬老人,关爱子女,夫妻互敬,邻里和睦,勤俭持家,有良好口碑。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明礼诚信,遵纪守法,奉献社会,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优教。
3.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节能、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2016年度、2017年度年底考核须在“合格”以上。对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要求
(一)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办法。各党委(总支)要建立由党、政、工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
(二)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1-6,纸质版6月29日前送交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ianbeida@hit.edu.cn。
(三)本次评选各奖项,需经学校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审,报学校党委批准,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学校评选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熊四皓 才巨金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付 强 邢大伟 孙 雪 李仁福 杨瑞玮
吴松全 沈 毅 张 宏 张国宏 周国华
侯育杰 高 栋 童志祥 慕永国
秘 书:张国宏(兼)
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13室),联系人:田贝达,联系电话:86403657。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集体审批表.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doc
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三八”红旗手审批表.doc
附件5:哈尔滨工业大学“五好”家庭审批表.doc
附件6: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doc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