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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哈工大第六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吕晓磊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1295

各代表团、基层工会:

为切实履行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为使教代会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为我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百年强校积极建言献策,按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要求,现就做好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六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征集,2019年12月25日(周三)下班前为征集提案截止日。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与处理全部通过网上进行,网址为http://i.hit.edu.cn。请教代会代表认真阅读《教代会提案操作流程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在拟订提案前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学校发展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三)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学校第六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其中1人为提案人,2人为附议人。提案内容须经附议人同意,少于3位代表的提案视为无效提案,且无法在系统中提交。

(四)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准确,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五)提案应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符合要求的作为提案处理,不符合提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转为建议处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提案;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

3.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提案;

4.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5.仅涉及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提案;

6.已经明确答复正在办理的提案;

7.一事多案,表述不清的提案。

(六)提案征集工作委员会设在校工会,联系人:王艳;电话:86414899;电子邮箱:gonghui3078@hit.edu.cn。





哈工大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