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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我和我的祖国”哈工大师生大合唱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吕晓磊  发布时间:2019-09-04   浏览次数:1200

各基层工会、学院团委(总支):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在全校范围内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师生大合唱活动,唱出凝聚力、传递正能量,为祖国华诞献礼。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工会、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活动内容

    1. 活动规模

    各基层工会和基层团委(含威海校区、深圳校区)组织师生合唱队伍参赛,各单位工会牵头、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合唱队伍人数为80-100人,其中教师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队伍人数的30%(教师、学生均需为我校在编注册师生,人数不足的单位可以联合组队)。

    2. 演唱内容:每支参赛队演唱2首作品,一首为必唱曲目《我和我的祖国》,另一首为自选歌曲(演唱曲目应围绕歌唱祖国、歌颂党、唱响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选定曲目后需报活动组委会确认)。

    3. 演唱形式:混声合唱(包括无伴奏合唱,可有领唱、朗诵、适度的肢体语言),可根据作品内容设计动作但不可增加合唱队员以外的舞蹈人员,视频录制及现场演出可采用伴奏带、钢琴等不同形式进行伴奏(钢琴伴奏可以外请),参赛队必须有一名指挥。

    4. 评分标准

    (1)初赛:为保证公平、本着节俭办赛的原则,各队伍初赛阶段无统一服装要求,全媒体中心对各队表演情况进行统一录制、评审委员会将通过视频集中评比。

    标准如下:

  • 作品符合大赛主题;

  • 演唱精神饱满,自然大方;

  • 音色、音准、和声、艺术表现等情感协调统一,节奏准确,吐字清晰,声部配合默契,作品内容表达准确完整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上台参与表演酌情予以加分;

  • 视频录制时长不超过10分钟。

    (2)决赛:通过各队现场竞赛进行评比。

标准如下:

  • 作品符合大赛主题;

  • 演唱精神饱满,自然大方,具有良好的台风,服装要求美观、整齐、统一,体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

  • 音色、音准、和声、艺术表现等情感协调统一,节奏准确,吐字清晰,声部配合默契,作品内容表达准确完整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 指挥手势准确,姿势优美,节奏、声部、情感艺术处理层次分明,能带动合唱队员情绪。指挥、领唱、朗诵等配合默契;

  • 编排新颖独特并符合大赛要求,能充分展示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上台参与表演酌情予以加分;

  • 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0钟(包括上台、下台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将予以扣分)。

    5. 奖项设置:

    团体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单项奖若干;优秀组织奖若干。

    四、大赛赛程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3日

活动通知发布

9月9日

参赛单位上报参赛信息回执

9月17日-9月19日

各参赛队伍初赛视频录制

9月20日

初赛结果公布

9月23日

召开领队会,并统筹参赛队伍软硬件需求

9月24日

活动组委会向各报名团队反馈审核情况

9月26日

活动会场布置完毕、队伍入场彩排

9月28日

决赛

    五、相关要求与说明

    1. 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大力弘扬爱国奋斗传统,带领师生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投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百年强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各单位要厉行节约、节俭办赛,不搞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

    3. 各单位的活动组织,要统筹安排,不得影响师生正常教学、学习安排。

    4.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工会和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活动报名截止时间:9月9日上午11:30。

    联系邮箱:hitdhc@126.com

    联 系 人:

    工会:陈博杰                  联系方式:86413078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李佳杰  联系方式:86403520


党委宣传部      

工会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