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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哈工大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田贝达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1148

各基层工会全校教职工:

为切实履行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使教代会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为我校高质量开启新百年卓越之路建言献策,按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要求,现就做好哈工大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与答复时间

1.提案征集:从即日起202141517:00前

2.提案答复:2021年5月20日17:00前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与处理全部通过线上进行(网址为http://i.hit.edu.cn),请教代会代表认真阅读《教代会提案操作流程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在拟订提案前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学校发展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三)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学校第七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其中1人为提案人,2人为附议人。提案内容须经附议人同意,少于3位代表的提案视为无效提案,且无法在系统中提交。

(四)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准确,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五)提案应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符合要求的作为提案处理,不符合提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转为建议处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提案;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

3.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提案;

4.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5.仅涉及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提案;

6.已经明确答复正在办理的提案;

7.一案多事,表述不清的提案。

(六)提案征集工作委员会设在校工会

联系人:吕晓磊   电话:86413078  

电子邮箱:lvxiaolei1983@hit.edu.cn

附件:教代会提案操作流程使用说明.docx

 

 

 

 

 

 

哈工大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14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