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学校将于2023年2月末召开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规定,各基层工会需及时做好工代会代表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身份终止、罢免及补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代表身份自然终止:
1.有代表调离学校;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 (工作)关系的;
3.有代表已退休或到2023年2月退休的;
4.停薪留职、长期病事假、内退,不能履行会员代表职责的。
(二)会员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罢免:
1.不履行会员代表职责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对单位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其他需要罢免的情形。
具体罢免条件需根据《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三)会员代表校内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不变,参加调入单位活动,原单位原则上不再补选代表。
(四)代表补选相关程序
1. 会员代表出现缺额的,基层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调离本单位的,原选举单位应及时按程序补选。调整前的正式代表名单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二次工代会代表名册》(附件1);
2.补选代表的资格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确认。
二、补选的工代会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
学校工会会员,遵守工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政治觉悟;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指引,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受到职工群众信赖。
三、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基层工会及时完成代表的调整补选工作,于2022年12月2日(周五)下班前报送相关材料。各基层工会需报送《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三次工代会调整增补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2),如补选代表还需报送《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三次工代会增补代表登记表》(附件3)。
上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yanhit@hi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517办公室。联系人:王艳,电话:86414899。
附件:1.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二次工代会代表名册.pdf
2.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三次工代会调整增补代表情况统计表.doc
3.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三次工代会增补代表登记表.doc
中国教育工会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