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代会质量,推动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加强教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学校教代会评估工作方案。 一、成立教代会评估小组 为加强党委对教代会评估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参加的教代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主管教代会工作的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 成 员:工会常务副主席、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人事处长、学校办主任、部分校工会委员及部分教代会代表。 学校的二级教代会根据上述要求,也相应组成教代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二、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对教代会评估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1.充分发挥学校两级民主管理的作用,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教代会评估工作,是进一步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的需要; 是提高教代会质量,加大民主政治建设力度,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建设,加强教代会民主监督工作的需要”。通过宣传教育使教职工更加重视教代会工作,积极投身教代会的建设,广泛参与教代会评估工作,为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做贡献。 2.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工具,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在校园内形成人人关心教代会建设的氛围。 3.工会要积极发挥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并根据工作特点,在教职工中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三、把教代会评估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党政工齐抓共管 1.党委要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把教代会评估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每学期研究一次教代会建设工作,每年讨论一次教代会评估工作,检查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情况。 2.建立党政工碰头会制度,定期研究教代会建设和教代会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建立健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的工作制度,及时沟通,研究、 处理学校日常工作及教代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充分发挥教代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有关教代会建设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规章制度,促使教代会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五、坚持对教代会代表进行培训的制度,不断提高教代会代表的素质。认真组织教代会代表学习“教代会评估标准”,并严格掌握“评估标准”。充分发挥“代表职责”,落实教代会“四项职权”,推动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六、学校教代会要每年按“评估标准”进行一次自检自查,同时也对二级教代会进行一次评估检查。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系统教代会评估标准”规范学校教代会的建设,对自检自查或正式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要及时纠正,争取达到高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