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两种生产”一齐抓,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协调本单位相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经费投入。 四、负责本单位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并积极与当地政府配合,做好下岗职工中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对本单位实行计划生育的教职工按政策给予优待与奖励;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教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