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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所属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4-27   浏览次数:1940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会所属工作委员会包括:

“三育人”工作委员会

女教职工作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财务委员会

工会文体委员会

工会福利委员会

工会技安劳保委员会

二、工会所属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会议,如有重要事项急需研究,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工会所属委员会的会议应有正式会议记录。工代会换届时,会议记录交工会办公室存档。

四、工会所属委员会议的参加人员,应是委员会全体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

五、工会所属委员会会议的内容:

1.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讨论年度工作总结;

3.传达工会有关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4.研究、落实、部署有关活动。

六、工会所属委员会的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委员会应认真组织开好每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