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工会常委会)为不定期召开的会议。工会常委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 二、正常情况下均由工会常委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特殊情况下,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或召开扩大会议。 三、工会常委会召开之前,应把会议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有准备的参加会议。 四、工会常委会内容: 1.讨论工会每年工作要点和年终工作总结; 2.工会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3.讨论工代会的换届筹备工作; 4.研究工会重大财务支出; 5. 讨论“教(职)工之家”验收结果,确定授予称号; 6.讨论教代会建设有关工作; 7.听取有关工作的汇报。 8.讨论与工会、教代会相关的其他事宜。 五、工会常委会会议应安排专人作记录,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