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口计生局:
近期全市按照省里的部署,组织开展了城镇计生养老补助金与转专制企业脱离劳动关系人员计划生育养老补助金发放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况较多,为方便群众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工作,经请示省人口计生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机关
(一)能够查到档案的,由原**机关负责补办,原办机关证为非计划生育部门的,由现户籍地负责补办。
(二)不能查到档案的,由现户籍地负责补办。
二、可以补办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补办
(三)能提供单位存档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的(补**件上标注原**日期为原审批日期);
(四)无存档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但能提供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费的记录表的(补**件上标注原**时间为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记录表显示的日期);
(五)既无存档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也没有领取过独生子女费的证明,但能提供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已经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补**件上标注原**日期可以根据申请人自述日期);
在补**件时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现有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夫妻与子女近期两寸免冠合影等。
哈尔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